以为“妻子”骗婚 2014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凌瑞明经人介绍,花1.1万元娶了Y国女子阮某某为“妻”。 婚后,阮某某以打工为由一直在外地。2014年7月20日晚,他得知阮某在防城区打工后,从宁明赶来让对方跟他回家,阮某某不愿意。 两天后的晚上,他在中山路发现阮某与几个女子逛街,便认为对方一直在以各种理由欺骗他,“结婚”就是为了骗钱。 造成3死2伤 凌瑞明顿时恼羞成怒,于是到附近的五金商店购买了一把砍柴刀,用袋子装好后去出租屋找阮某报复。 当晚8时许,在阮某某租住的出租房内,凌瑞明用柴刀砍倒阮某某,随后又持刀向冯某、裴某某、裴某井、“玉英”等人乱砍。 阮某某、冯某当场死亡,“玉英”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裴某某、裴某井受重伤。 随后,凌瑞明在老家附近的山里躲藏了4个月后,到宁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被判处死刑 凌瑞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悔罪。但他辩称,自己之所以砍杀阮某,是因为对方骗婚。 12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凌瑞明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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