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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成拉票圈 友谊小船说翻就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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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10: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云南某高校学生梳理的“在学校,最让你蓝瘦香菇(网络用语,意为难受想哭——编者注)的十件事”中,“革命友谊变成了投票、转发、拉粉丝”名列第七。

小编哭诉:“有了投票以后,我周围的小伙伴都问我是不是被传销了。”“有了投票以后,随时感觉友谊变得就像工具一样,不得不帮忙,也不得不去做。”“有了投票以后,我被好多人嫌弃。”

“说起拉票,真是一把‘心酸泪’。”浙江某高校团支书章均(化名)说。

投票付出的人情成本远远高于一个票数

不久前,章均(化名)所在的班级入围了一个全国性的“优秀班级”评选,然而学校只有两个班级过初赛,最终能否拿到荣誉称号,还要取决于微信上的得票数。

“想给班级争取一分荣誉”的章均,一开始想寻求学生会的帮助,希望学生会能动员学生们帮忙投票,却被婉拒。“和大学生相关的投票活动太多了,学生会拉自己的票都拉不过来”。

无奈,章均只好组织了本班的七八个班委,用班费购买了一些小礼物,接连几天,拿着小礼物挨个宿舍去拉票。

虽然跑遍了学校的宿舍楼,章均却没有在朋友圈里大张旗鼓地拉票,“让人家投一次两次还好,3次以后人家可能就不想理你了。”章均说,投票付出的人情成本远远高于一个票数。

他庆幸自己所在的学院人数较少,在学校只是个“小学院”,“有的人数多的学院,要求每个学生干部去拉固定的票数,投了票以后,还要截图证明票数达标”。

也有人劝章均:“何必那么辛苦,不如直接上网‘买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打开淘宝网,在地址栏输入“拉票”两字,页面上便显示四五家店铺的链接,价格从0.2元/票到1元/票不等。记者询问店家,刷票是否会被活动组织方查出,店家表示:“我们上万人的团队人工投票,保你成冠军!”

尽管有被查出的风险,但依旧有不少人选择购买人工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点开淘宝网上一家排名靠前的“微信拉票”店铺,就能看到其月销量近6万次。

“之前有机器刷票的,后来被查封了,现在基本都是人工票。”资深自媒体运营者李奇(化名)说,目前人工票价格基本在0.2元/票到0.4元/票左右,但如果加上额外的“限制”,如“先回复公众号后台才能投票”或“指定地区才能投票”,那么每一票的价格可能会被炒到1元甚至更多。

章均感叹,“拉一次票,真是劳民伤财”,最终他没有上网“买票”。“大家都知道,投票往往只是一个‘噱头’。”

微信上的人情票,拼的不就是谁的好友多吗

“帮帮忙,帮我投一票吧!”

“考验友情的时刻到了!”

参加某项比赛、竞选学生干部,当各种各样的拉票出现在微信朋友圈时,人们唏嘘:友情“少了一丝温情,多了一些套路”。

今年刚从英国利兹大学留学归来的林娇(化名),对拉票的行为十分不解,“凭什么我和你关系不错,就一定要给你投票,这不是‘绑架友情’吗?”在本科阶段就喜爱社交的林娇微信好友不少,也加了几个以不同名义组建的群,“每天早上打开手机,绝对有一条是要我去给它投票的”。

让林娇更不解的是,类似于“最美校园比拼”这类活动,“既没奖励,也不是官方认定。”是否有拉票的意义呢?另外,还有一些正规的征文或摄影比赛,“晋级全靠网民微信投票”,是否又丧失了比赛的专业性?

“国外不少摄影比赛都由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但似乎现在国内的任何一个微信公众号,都可以搞一个摄影投票。”摄影科班出身的林娇目前没参加过任何需要投票的比赛。林娇回忆,国外学摄影的好友偶尔也会分享投票链接,但“投不投全凭喜好,况且也不是比赛,只不过表达对该作品的认同”。

林娇最后想了“一招”来应对拉票者的“狂轰滥炸”,“这些人会群发,让我去朋友圈里投票,后来我干脆只给他拉票的那条朋友圈点赞。”林娇觉得,点了赞,一定程度上别人就会默认对方已经投过票了,“你投没投,系统也查不到,但是如果你点了赞,有名有姓的,别人说不定就不来烦你了”。

相比林娇,更多的人还是会选择老老实实地给别人投票。投票的结果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当有人来拉票时,自己手里的这一票会不会给他。“以前认为投票是价值观的体现,但现在觉得投票象征着友谊和人脉。”不少学生反映,如今微信“朋友加得多了,互相也不经常联系,偶尔帮忙投个票,还能维系友谊”。

“微信上的人情票,不就拼的是谁的好友多吗?”林娇说。

在某些层面而言,微信投票只是一种营销方式

对于不少投票活动组织方而言,微信投票相较于从前人工计票的方式,确实方便了不少。

“我们在选择投票方式的时候,也会适当调整投票占比赛分数的比例。”广东某高校社团的负责人最近组织了一次十佳评选活动,她认为,把投票作为“考量知名度的指标之一,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

但章均却认为,连参选对象基本情况都无法了解的投票,“不再能真实反映民意”。“以前投票都是充分了解每一个参赛作品或者参赛人选的情况才会作出决定,如今往往只有一个名称,甚至一个编码。”他说,投票本身是一种仪式,结果现在却成了形式,“任何和拉票挂钩的活动,都有主办方的懒政思维存在,把选择权完全交给虚拟的‘票’”。

“购买人工票,是一种民事行为,购买人和出卖人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柯立坤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背了《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同时,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购买人和出卖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利益,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对此,今年年初,北京市人大代表孟凡曾提出《关于加强对网络、微信投票管理的建议》,认为选举单位在举办微信投票前应评估必要性、公平性和代表性,同时也要制定严格的投票规则,监察投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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