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道 发表于 2016-12-31 14:57:14

临沂物价局发布提醒告诫:商家价格违法最高罚50万

日前,临沂物价局对临沂市各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商业网点、公园景点、客运企业、停车场、网络零售商等单位发出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经营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诚信标价和收费。据了解,市物价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市场巡查和检查,如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或被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不明码标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对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商业网点: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各大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商业网点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经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商品标价签和价目表,标明“临沂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字样(市区)。明码标价要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有关情况,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公园景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公园景点要认真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的公园及景点门票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公园景点门票必须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额外费用。景点内的饭店、商店、摊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严禁以次充好、强迫消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客运企业:票价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各客运经营企业客运票价应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价外收费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注明价格举报电话。车站内商业网点及停车场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明码标价并注明价格举报电话景点、车站、商业网点配套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临政办发【2010】125号),严格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并注明价格举报电话。严格按照收费公示的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网络零售商:严禁价格欺诈网络零售商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标价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价格欺诈。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价格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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