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迪 发表于 2016-12-29 17:03:50

国企老总与“钢贸大鳄”合谋 挪用公款1.6亿

http://p0.ifengimg.com/a/2016_53/1147291e8f5c814_size149_w496_h272.jpg“强强联合”挪用公款案发前,现年48岁的陈东是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隶属广东省物资集团。2013年12月31日,陈东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刑拘,并于今年4月在广州中院过堂。与之一同受审的还有金型重工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某甲。金型重工曾被誉为华南“钢贸大鳄”,曾是顺德北滘30强企业之一。不过该企业在近年发展不畅,需破产重整,至今仍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陈东和何某甲“合作”极深。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陈东在担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兴公司)总经理期间,滥用职权,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在未经广物集团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以航兴公司的名义,通过虚构工矿产品贸易方式,先后6次从银行套取资金供何某甲控制的广东金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型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顺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路公司)等公司(以下将何某甲控制下的公司统称为金型系公司)进行转贷、经营等营利活动,由于金型系公司资金链断裂,给航兴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6亿元。庭审中,陈东不承认挪用公款罪的指控,称没有与何某甲“合谋”。对于受贿犯罪的指控,陈东在法庭上说,案发前的2013年初,他已退还了17万元港币给何某甲。案发后还向检察机关退了港币12.5万元。同时他认为自己具有自首情节。“难道几千万在你眼里不算钱吗?”“现在要我负全部责任?不会吧?”对于指控,陈东一再否认与何某甲合谋挪用公款。陈东称刚到任就发现航兴公司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需要融资。但银行对航兴公司的授信是“戴帽”授信,也就是说要指定的买卖才能拿到贷款。最后发现只有与金型重工这样的大公司合作才能满足贷款条件,双方便买卖合作。据指控,航兴公司和金型重工合作后,拿到银行的4000万元贷款,但最后航兴公司只拿到了750万元的贷款,其余3000多万元都留在了金型重工。“难道几千万,在你眼里不算钱吗?”法官表示无法理解,在明知金型重工没有给回融资情况下,还继续了5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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